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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家|已有公募下发退薪制度,哪些情形适用退薪?

财联社深度·2026/9/6 09:00:43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公募基金退薪制度从监管文件走向落地:继证监会2025年5月《行动方案》和中基协今年4月《绩效考核管理指引》之后,多家公募已研究起草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,部分公司已正式下发。触发条件限定于KPI造假、履职不尽责、重大过失、引发重大风险事件等极端情形,按影响程度确定退薪比例,公司违规发薪亦需退还;离职、退休人员同样适用,以封堵责任追溯漏洞。制度同时强调严防滥用,普通失误和阶段性KPI落后不触发退薪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已有多家公募研究起草退薪制度,且已有公募正式下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制度
  • 制度源于监管推动:证监会2025年5月《行动方案》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人员追索扣回薪酬
  • 中基协今年4月《指引》要求基金公司建立薪酬止付、追索与扣回等问责机制
  • 触发退薪情形包括KPI数据造假、履职不尽责、重大过失、重大风险事件等,按影响程度定比例
  • 退薪条款覆盖离职和退休人员,任职期间失当行为产生严重后果仍可追溯

🔥犀利点评

退薪本质是把公募高管和基金经理的收益与责任重新挂钩,堵住「拿到钱就跑」的套利空间,离职退休也适用才是真正的牙齿。但要看清边界:触发条件被明确限定在极端情形,说明监管和行业都怕矫枉过正逼走人才。制度落地不难,难在执行——基金公司自己追自己人的钱,动力天然不足,后续关键看有无真实的追索案例落地,否则又是一纸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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