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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三省份“捞金”1.48亿余元 山西原省长金湘军一审被判死缓

财新·2026/9/8 09:50:29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2026年9月8日,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:山西省委原副书记、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犯受贿罪,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指控其跨海南、广西、山西等多个任职省份受贿共计1.48亿余元。该案从官宣落马到一审宣判历时近一年五个月,金湘军6月11日庭审时当庭认罪悔罪。至此,2026年已有38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金湘军一审被判死缓并没收全部财产,受贿金额达1.48亿余元
  • 法院为河南信阳中院,案件于2026年6月11日开庭,金当庭认罪悔罪
  • 其受贿行为横跨三个省份的任职地,从落马到宣判历时近一年五个月
  • 2026年以来已有38名落马中管干部一审领刑,金为最新一例
  • 二十大以来山西任职的落马中管干部中,商黎光、王一新、吴存荣、金湘军四人已一审获刑

🔥犀利点评

受贿1.48亿换来死缓,量刑口径延续了近年「贪腐不死」的惯常标准,死缓更多是象征性威慑。值得注意的是办案节奏:落马到宣判不足一年半、异省管辖、当庭认罪,流水线已高度成熟。山西连续四名中管干部获刑,说明反腐不是运动式清场,而是对一省官场的系统性清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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